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7日讯 据上交所网站显示,嘉泽新能(601619.SH)非公开发行股票于7月16日获通过。
6月4日,嘉泽新能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现控股股东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嘉实龙博”)全资子公司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博荣益弘”),博荣益弘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博荣益弘,系公司现控股股东嘉实龙博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2.6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434,362,9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3,436,293.9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根据前述定价原则,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61元/股,调整为2.51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2.51元/股,因此,本次预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78,087,64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为嘉实龙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博荣益弘,系嘉实龙博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控制的企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478,087,649股测算,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嘉实龙博变更为博荣益弘。
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陈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将会上升,陈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嘉泽新能本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杠杆炒股怎么弄,保荐代表人为罗云翔、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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